发布时间:2023-05-11 查看次数:369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卫生强市、健康乐昌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共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28名(附件1)。
二、引才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非在职)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3.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或从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辞职不满3年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引才程序
引进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环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往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地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406室)报名。
(二)所需材料
1.《2023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2022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和其他材料(主要包括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工作年限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止)。
4.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四)者,必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的复印件等。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考核
招聘考核评价指标为学历(20%)、职称(20%)、年龄(10%)、基层工作年限(10%)、面试(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5个评价指标合计分即为考生的考核成绩(附件3)。
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按报考同一岗位由高到低顺序排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与聘用管理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择优聘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选择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拟定的用人单位。考生作出选择后在《2023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选择表》上签名确认。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招聘对象需签订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书,其中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承诺后达不到服务年限的,违约记录放入个人信用档案。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实施动态考核,对于所有招聘人员入编后出现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放入个人档案。
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聘用人员由乐昌市委编办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单位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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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433083.html
2023年乐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专业分类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_研究生 | 专业要求_ 本科 | 专业要求_大专 | 资格条件 | 用人单位及需求 | 其他要求 | |
1 | 临床医生 | C001 | 临床类 | 4 |
临床医学 (A1002)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C100101) |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4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非在职)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二、同等条件下,有乡村医生职业经历的优先。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3人,沙坪镇卫生院1人 | 引才对象需承诺在本市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 | |
2 | 内科医生1 | C002 | 临床类 | 7 | 内科学(A100201)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C100101)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2人,廊田镇中心卫生院1人,北乡镇卫生院1人, 九峰镇中心卫生院1人,两江镇卫生院1人, 黄圃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3 | 内科医生2 (从事公卫) | C003 | 临床类 | 1 | 内科学(A100201) | 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C100101) | 乐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 | |||
4 | 儿科医生 | C004 | 临床类 | 1 |
儿科学 (A100202) |
儿科学 (B100307) |
临床医学 (C100101)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5 | 口腔医生 | C005 | 临床类 | 1 | 口腔医学(A1003) | 口腔医学(B100601) | 口腔医学(C100102) | 乐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 | |||
6 | 影像医生 | C006 | 临床类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B100303) | 临床医学(C100101) | 坪石镇卫生院1人 | |||
7 | 影像(放射)医生 | C007 | 临床类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 (B100303) |
临床医学(C100101)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8 | 影像(B超)医生 | C008 | 临床类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B100303) | 临床医学(C100101) | 黄圃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9 | 中医医生1 | C009 | 中医类 | 4 | 中医学(A1005) | 中医学(B100801) 针灸推拿学(B100802) | 中医学(C100103) 针灸推拿(C100105) | 乐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 廊田镇中心卫生院1人,北乡镇卫生院1人, 黄圃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10 | 中医医生2 | C010 | 中医类 | 2 | 中医学(A1005) 中西医结合(A1006) |
中医学 (B100801) 中西医临床医学(B100901) |
中医学(C100103) 中西医结合(C100801) | 长来镇卫生院2人 | |||
11 | 影像技术 | C011 | 临床类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 医学影像学(B100303) | 医学影像技术(C100203) | 沙坪镇卫生院1人 | |||
12 | 检验技术 | C012 | 临床类 | 1 |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 医学检验技术(B100401) | 医学检验技术(C100201) |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4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非在职)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1人 | ||
13 | 护士 | C013 | 护理类 | 3 |
护理学 (A100209) |
护理学 (B100501) |
护理 (C100401) |
梅花镇中心卫生院2人,坪石镇卫生院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