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2 查看次数:347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中心血站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7.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
2.报名地点
雅安市中心血站(雅安市雨城区大兴新区芳草路7号业务楼四楼综合科)。
3.现场报名
考生需填写好《雅安市中心血站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供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2张1寸相片(不限底色)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到20:1以上,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卫生健康委会同雅安市中心血站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结束。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相关事项提示:
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2820511,监督电话:2223054
附件:1.雅安市中心血站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390.html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招聘 岗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名额 | 报考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
1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雅安市中心血站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岗位 | 20230101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护理学 研究生:护理学、护理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合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