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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查看次数:330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当时称大同市西门医院(察哈尔省立医院)。于1954年更名为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1972年划归雁北行署专区,又更名为雁北地区人民医院,同年将原山西工人疗养院和红卫医院并入雁北地区人民医院。1994年地市合并后,更名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1999年将雁北地区中医院整体并入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2011年,大同市五医院被国家卫生部定为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2018年与大同大学院校合作成为山西大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山西大同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0年被山西省发改委再次确立为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市委市政府的批准,在同年10月加挂了大同市中心医院的名称。目前所在院区是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的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御东新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329亩,一期建筑总面积188555平方米。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门诊、急诊、医技、住院齐全的连体建筑群,绿化面积达48.9%,编制床位1545张,最大开放床位2500张,国际标准手术间38间,ICU床位32张,各类专业科室88个,病区51个,医疗医技诊区25个,有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急诊绿色通道和体检中心。在雁同以至晋朔冀蒙周边地区久享盛誉,医疗服务辐射山西省北部、河北、内蒙三省区周边地区近千万人口。

    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实施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医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全年开放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就博士研究生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政治把关;

    (二)瞄准需求、精准引进;

    (三)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开、公平、择优。

    二、引进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医院自主面谈方式择优引进。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除有明确要求外,以上9类情形不能报考。此公告发布常年有效。

    条件及待遇

    单位类型引进人数学历要求年龄专业要求引进方式备注差额事业10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海外博士要求QS排名前200名40周岁以下医院开设的临床医技科室所需医学类专业面试医院待遇面谈。同时享受大同市人才引进政策。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医院官网发布事业编博士研究生引进公告。

    报名及资格初审

    1.信息发布渠道: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

    2.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

    3.报名邮箱:dtwyyrsk@163.com邮件格式: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按顺序上传。

    4.现场确认:经资格初审符合医院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由人事科负责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1)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博士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已取得的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国外毕业生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毕业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5)个人科研成果及相应的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引进办法

    面谈(答辩)和现场确认同步进行。面谈(答辩)总分100分,面谈(答辩)合格的最低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淘汰。医院根据面谈(答辩)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考察、体检

    1.拟录用人员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心理测评合格的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信息或所提供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合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察通过的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谈(答辩)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及手续办理

    1.考察、体检结果审核通过后,将在大同第五人民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医院将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录用后1个月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或6个月内未交回相关档案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无故不到岗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引进人员纳入医院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引进纪律

    引才工作将在大同市委组织部、大同市人社局和医院纪检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引才过程中,如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医院地址

    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615号

    七、相关提示

    (一)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报名专业需求及报名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人事科王老师0352-2389126。

    (三)引进事业编博士研究生服务期8年,违约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dtwyy.cn/article_detail.htm?articleId=906&catalogId=2&itemI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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