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查看次数:1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单位发展建设需要,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4年,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示范中医医院、广东省中医名院。医院始终坚持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办院方向,走内涵式创新发展道路,为打造“大师平台、名医摇篮、百姓医院”,医院持续推动中医药人才“高地”建设,奋力筑就中医“高峰”,至今成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依托医院、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单位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综合实力跻身全国中医医院前列。
二、招聘岗位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员要求35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09:00至10月1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hrss.gd.gov.cn/)、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gztcm.com.cn)查看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登陆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生成并下载《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传《报名表》扫描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各级学历学位证书(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至少上传一项);
(7)与上述工作经历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材料。
2.报名系统信息初审。报名系统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报考信息完整的应聘人员,医院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
此阶段只初审考生的报考信息是否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报名确认。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gztcm.com.cn)公布。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必须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经历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