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查看次数:297
2023山西运城市中心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山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运城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47年,是运城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标准版的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省首批成立的互联网医院,运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挂靠单位,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妇科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及学科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名,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2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2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
3、受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6、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8、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不同意报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9、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8名。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以《运城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网站、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
2、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3、地点: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4、需提供资料:
①《运城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 一张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电子版(1M以上,名称存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③ 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④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扫描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⑥ 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扫描件;
⑦ 本人简历。
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doc或.pdf格式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ycch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开招聘(姓名+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开考比例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报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础医学、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
笔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担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情况要求:
(1)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诸多方面。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5-7名具备资质的外地市专家组成。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
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当天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运城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健委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实施。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但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运城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中共运城市中心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359-6396325
监督电话:运城市中心医院纪委 0359-639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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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sjkw.yuncheng.gov.cn/doc/2023/10/07/3800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