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查看次数:327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四)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七)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天,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1.个人信息采集表:扫描下列二维码,在线填写。
2.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
(三)联系电话:0776-6825667。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完成笔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地点: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五楼小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试,报考人数比例不达1:2的岗位按差额人数进行面试,但按差额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确定进入面试成绩:以理论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招聘岗位出现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那坡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4.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5.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职称、学历、工作经验情况等条件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2.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在我院对应聘者进行体检,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体检人选,补足计划招聘人数。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办理入职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签订合同
根据单位的具体要求,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单位与公开招考的人员签订合同。
七、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资待遇按本院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二)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待遇。
文章来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172507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