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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知名高校急需优秀人才公告(2024届)

     发布时间:2023-10-11 查看次数:167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知名高校急需优秀人才502人公告(2024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山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济南市中心医院等20家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知名高校急需优秀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和急需优秀国内外知名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

    (七)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八)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实行一事一议,须取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可或认证;

    (九)具备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02人(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jnmhc.jinan.gov.cn/)和各人才引进单位网站(见附件2)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在相关高校驻地范围(见附件3)中选择部分城市设置。现场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根据与高校沟通情况,确定后在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才引进单位网站(见附件2)面向社会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报名及人才引进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人才引进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和成绩的印证材料;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4);

    4.本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成绩单;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报不同引进单位符合条件的多个岗位志愿,引进单位将依照志愿顺序进行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在同一现场报名点填报多个岗位志愿的,只能选择一家单位面试,在整个引进过程中同一单位只能报考一次。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出准考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在报名点高校驻地现场组织。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成绩并列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复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因自愿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须与人才引进单位现场签约。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考察体检工作时间由人才引进单位另行确定。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人才引进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各人才引进单位网站(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次引进急需优秀人才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各人才引进单位网站(见附件2)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引进知名高校急需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

    附件:

    山东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3-10-11
    • 信息地区:山东   | 济南
    • 职位:行政 | 心理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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