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查看次数:395
为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我市干事创业,根据大同市人才引进政策及相关规定,现将大同市市属公立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采取面谈考核与“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
四、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校园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为大同市卫健委直属6家公立医院,招聘计划共计45个岗位119人。同一岗位报名考生按成绩排名先后对入职单位有优先选择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为编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校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山西医科大学等学校官网、大同党建网、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招聘医院网站和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如有需要再安排其他场次现场招聘,相关招聘事项以补充公告形式在除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以外的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以下简称原发布公告网站)。
(二)报名
报名有以下两种方式:
1.本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5月5日09:00—18:00、5月6日09:00—12:00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一层招聘室(太原市新建南路迎泽校区西二门进入)、校园宣介会现场(5月5日15:00-18:00)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提交材料:
⑴《大同市市属公立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及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报送,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⑵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照片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⑸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⑹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医学规培合格证(暂未取得医学规培合格证的须提供医学规培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⑺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2.网上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dtswjwrsk@126.com。网上邮箱报名材料:报名表及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
邮箱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3年5月4日18:00。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邮箱报名的考生务必于5月5日09:00—18:00、5月6日09:00—12: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一层招聘室(太原市新建南路迎泽校区西二门进入)进行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组织考核、考试。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核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选岗
同一岗位有多家医院设置的,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由高分考生本人优先选择设岗单位。
(七)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校园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校园招聘工作由大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考务咨询:0352—7933822
监督电话:0352—7933819
招聘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四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医师 | 001 | 5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7、五医院2 | 差额事业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呼吸病区医师 | 002 | 9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呼吸内科方向)、重症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3、五医院5 | 差额事业 |
重症医学科 医师 |
003 | 8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重症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004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医师 | 005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呼吸内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4、五医院2、中医院2 | 差额事业 |
心血管内科 医师 |
006 | 8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心血管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1、二医院1 | 差额事业 | 血液内科医师 | 007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血液内科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肾内科医师 | 008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肾病内科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肿瘤放疗科医师 | 009 | 3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内科学;肿瘤学;肿瘤放疗治疗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医师 | 010 | 7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放射肿瘤学或肿瘤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3、二医院1、中医院2 | 差额事业 |
神经内科 医师 |
011 | 6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神经病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精神科医师 | 012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医师 | 013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外科学(普通外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普外科医师 | 014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普外专业;甲状腺乳腺头颈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骨科医师 | 015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骨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1、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心胸外科医师 | 016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心胸外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神经外科医师 | 017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外科学、神经外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1、五医院3 | 差额事业 | 麻醉医师 | 018 | 4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麻醉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19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生殖健康与不孕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0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妇科肿瘤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1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妇科盆底功能疾病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2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妇科内分泌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3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优生优育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4 | 2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遗传、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1、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妇产科医师 | 025 | 2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妇产科学(普通产科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医师 | 026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儿科医师 | 027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儿科学(PICU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儿科医师 | 028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儿科学(新生儿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儿科医师 | 029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儿科学、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3、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儿科医师 | 030 | 4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儿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急诊科医师 | 031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急诊医学、外科学、内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3、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急诊科医师 | 032 | 4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急诊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耳鼻喉科医师 | 033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 | 差额事业 | 耳鼻喉头颈外科医师 | 034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耳鼻喉头颈外、耳鼻咽喉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1、三医院3、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眼科医师 | 035 | 5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眼科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口腔科医师 | 036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口腔临床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皮肤科医师 | 037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五医院1、中医院6 | 差额事业 | 中医科医师 | 038 | 7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药师 | 039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 | 药剂学、临床药学 | 具备药剂师资格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 | 差额事业 | 影像科医师 | 040 | 1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磁、CT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1、五医院1、中医院1 | 差额事业 | 影像科医师 | 041 | 3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B超方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三医院 | 差额事业 |
医学影像科 医师 |
042 | 4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医学影像与核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医院1、中医院1 | 差额事业 | 影像放射医师 | 043 | 2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学位及以上 |
放射影像学、放射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一医院1、二医院1、三医院3、五医院1 | 差额事业 | 病理科医师 | 044 | 6 |
35周岁 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病理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与所报岗位一致;规培合格证书 | |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医院 | 差额事业 | 临床检验师 | 045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 | 具备检验师资格 | |
合计 | 119 |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