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查看次数:130
景阳镇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招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外科医生1人、妇科医生1人。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但有临床工作经验者可以报名;
4.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要求:45岁以下。
6.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既往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建始县景阳镇卫生院人事科。 3.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录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资格不合格,取消招考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法:笔试、面试。 2.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考生在建景阳镇卫生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是否有违背“一票否决”的情况。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拟聘对象,确定的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若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录用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人:吴丹,咨询电话:13997754323;周玉桃,咨询电话:18695056590; 文章来源:https://www.jsw118.com/tzggb9d3fdbc/272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