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3 查看次数:328
为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宜春市卫生健康委、教育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宜春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宜卫基层发〔2023〕34号)文件要求,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现将我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乡村医生实际需求,本次共计划招聘乡村医生7人。具体计划详见《2023年奉新县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申请大学生乡村医生的岗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自愿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服务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不足两年的。
7.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奉新县有乡村医生需求岗位的村卫生室7家。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奉新县卫健委4楼基层卫生健康股。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1)2023年奉新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请用档案袋集中存放)。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超过报名计划数时,经本人同意可调配到应聘人数不足或空缺的岗位。有多人报名同一所村卫生室岗位时,则增加医学综合能力测试,择优入选。
4.资格审查:由奉新县卫健委办公室和基层卫生健康股联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聘者本人承担。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体检结果,经奉新县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免试注册的乡村医生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乡聘村用”一体化管理。工资、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单位管理方案执行,严格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
五、办理聘用程序
(一)岗前培训。由奉新县卫健委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拟聘乡村医生岗前培训。
(二)执业注册。岗前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提供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所需资料,按相关要求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三)签订聘用协议。由奉新县卫健委组织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大学生乡村医生须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最低服务3年。新招用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在5年内应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考取时由原注册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得再次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为基本条件申请注册。
六、工作职责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康帮扶工作,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踊跃报名,服务我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咨询电话:0795-462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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