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6 查看次数:328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通江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在通江县服务期满4年且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7名(财拨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单位及岗位类别
从通江县“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铁佛镇卫生院2名,诺水河镇、永安镇、龙凤场镇、铁溪镇、新场镇卫生院各1名)。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截至2023年3月1日,在通江县服务期满4年且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项目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本人自愿到通江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且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周年。
(三)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 月30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通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1楼);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通江县2023年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特设岗位全科医生”项目人员的服务协议(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告。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参与,到资格审查合格项目人员服务所在的单位,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的方式对项目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对其个人档案等进行审查。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参加考核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项目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人社局(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622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布。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xxgk/jbxxgk/rsxx/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到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且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签定聘用合同,在县内医疗系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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