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0 查看次数:286
2023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4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国家卫生部首批授予的三级甲等医院、湖南省卫健委直属大型综合性附属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是国家心血管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单位、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专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中国创伤救治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医师协会腹腔镜外科培训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创建单位、湖南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
医院占地面积107亩,编制床位2315张,开放病床2600余张,设有43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在职员工2900余人。作为全国著名的医学人才培养基地,是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源源不断地走出了一大批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973首席科学家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在内高端医学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2个,招聘计划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2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nhfyrlzyb@vip.163.com(报名材料须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并与医院人力资源部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及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
④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⑤报考医师岗位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八年制博士除外);
⑥应聘岗位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公布。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水平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综合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专业水平考核:采取专业授课、手术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79405
举报电话:0734-827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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