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2 查看次数:33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创立于1952年,是深圳东部急救、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保健中心,2005年被市政府批准升格为“深圳市第九人民医院”。2011年通过广东省卫计厅评审,成功创建成为深圳市东部首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7年7月成立龙岗中心医院集团,目前集团共有4家成员单位,包括龙岗中心医院、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和龙岗区骨科医院。医院现为汕头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度,医院在全市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二,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中CMI值排名第四,在深圳市医疗保障领域信用评价中得分全市排名第一。
医院占地面积8.43万m2,建筑面积13.74万m2,现有床位1075张(未来总规划床位2700张)。医院现有员工2563人,共有临床科室41个、医技科室9个、研究所2个(针灸研究所、肌肉骨骼超声研究所)、社康中心24个、社康站2家;有深圳市名中医馆1个、龙岗区医学重点培育学科3个(呼吸内科、泌尿外科、新生儿科),龙岗区重点实验室1个(口腔组织器官缺损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二、招聘岗位
(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泌尿外科主任医师。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等级为四级。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职责如下:
1.制度执行与目标计划制定:
(1)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泌尿外科科主任的决定;
(2)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编制本岗位的目标计划,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3)协助科主任进行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建设。
2.临床医疗工作: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带教、科研、技术培养和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特殊疑难或死亡病例的会诊和讨论;
(3)指导本部门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5)检查指导下级医师病历书写,及时完成病程记录;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
3.科研教学与人才培养:
(1)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负责对科内下级医师(包括进修、轮转、实习医师)的培养与业务提高;
(3)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新方法,并认真参与科研协作。
4.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8:00至2023年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lgzxyy_rsk@lg.gov.cn,联系电话:0755-28360254。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4)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11月1日(如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