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查看次数:324
2023冬季湖南邵东市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8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邵东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国家三级中医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和湖南医药学院教学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定点指导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协作医院,邵阳学院实习医院,邵东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为邵东市综合性的大型医疗服务中心之一。
医院现有在岗人员720人,其中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115人,中级职称288人,硕士研究生30人。医疗设备设施和技术水平居邵阳市同等单位前列。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2023年冬季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8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报考护理岗位人员身高须156cm以上;
6、报考医师类岗位本科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均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含)前毕业的往届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7、报考医师类岗位研究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均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以及执业医师证。
8、各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要求等见附件《邵东市中医医院2023年冬季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2:00;
2、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体育场校园双选会邵东市中医医院招聘点;
3、提交材料:《邵东市中医医院2023年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三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需本人在现场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任一时候发现报名资格条件不符、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合二为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逾期不参考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13:00---14:30;
(2)地点:设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1)时间:2023年11月25日15:00---17:30;
(2)地点:设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详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为对应岗位技能操作;
(五)拟录取
综合成绩标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被录取者,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后进入体检程序;往届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应届生当年内未拿到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理论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名单。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sdzyyy.com)及邵东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我院相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九)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在岗编外合同制相关类别人员同等待遇。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给予8万元补助,取得规培证一本生给予5万元补助。
五、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一)因体检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如录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东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2321816(邵东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9-2321828(邵东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