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7 查看次数:364
为做好2023年签约服务我市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市拟开展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签约服务我市各实施范围县(区)的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考核招聘方式
由实施范围县(区)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巴州区:5月26日上午9:00-12:00,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467号);
恩阳区: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915室(恩阳区双创园2号楼);
平昌县:5月20日上午9:00-12:00,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南江县: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1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塔大道129号);
通江县:5月27日上午8:30-10:00,通江县第六小学(通江县高明新区(诺江镇)石牛大道260号)。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籍证明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就业协议(培养学校盖章)3份。由各实施范围县(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三)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以实施范围县(区)通知为准。
2.考核招聘由各实施范围县(区)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岗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生与实施范围县(区)按规定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落实学校岗位
由各实施范围县(区)结合本县(区)实际自行安排。
(六)后续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签约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体检、考察、公示、报到及聘用等后续程序由签约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实施。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审查和考核招聘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若因其他原因需调整考核招聘时间的,由实施范围县(区)另行通知。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0827-5813636
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5221309
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3368721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8225533
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7221566
文章来源:http://jyhtyj.cnbz.gov.cn/public/6596351/22300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