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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4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查看次数:209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卫医师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3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

      (三)发生过医疗事故并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聘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聘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至blgw-xzb@lg.gov.cn,备注邮件主题为:宝龙公卫中心-公卫医师-姓名,咨询电话:0755-89458059(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起,招满即止。

      3.报名同时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简历;

      (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需附近期电子正面免冠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需登录“学信网”验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质证书。

      4.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面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依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按拟招录人数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遇同分情形,由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小组合议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名单。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上公布。

      (三)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资格复审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可提供食宿。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龙岗区编外聘员人员员额管理。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本单位用工。

      (三)本次招聘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7日


  •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4月招聘聘员岗位表.doc
  •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 序号

    主管

    单位

    岗位属性

    拟聘人数

    岗位条件

    备注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考生户籍

     

    1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公卫医师

    专业技术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B1007);

    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医师

    35周岁及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公共卫生

    不限

    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专业资格证书,采用“先入职,后考证”方式聘用,具体聘用方案按相关文件执行

    • 发布时间:2023-04-28
    • 信息地区:广东   | 深圳
    • 职位:公共卫生 | 预防医学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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