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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查看次数:155

    2023广东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16人公告 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所属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类型分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生和不限。其中:

    1.2023年毕业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为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为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另外: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符合该项政策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职位;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报考者年龄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中明确的职位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资格条件时间点的计算均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00至2024年1月10日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依据《公开招聘职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公开招聘职位表》中的职位代码报考。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报名成功后请按通知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相近专业的可以报名。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单项考试成绩及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2)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岗位或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类岗位(按照专业细分)和非医学类岗位(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见《公开招聘职位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4)开考要求: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另行发布公告。

    3.资格审查

    (1)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或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的须出具委托书。

    ④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4.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出题方式:委托第三方出题。

    (4)面试考官组成:从区卫生健康局机关、4家区级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和专家中随机抽取,随机编成若干个评委组(根据参加面试人数和面试场地确定),每个评委组7人。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同一时段内开展面试,每组评委中非招聘单位的评委数量不得少于1/3,相关专业评委应当占1/2以上。

    (5)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完毕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为进入体检人选(相关程序按照上述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按照本方案有关程序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

    2.编制内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编制内的应聘人员报考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导致考察工作、档案调动等招聘程序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者在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花都区政府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

    (三)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86836552(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四)未尽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附件3: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1225/114291.html

    • 发布时间:2023-12-26
    • 信息地区:广东   | 广州
    • 职位:心理 | 中医 | 
    • 信息ip:127.0.0.1
    • 信息说明:此条信息由网友自助发布,与医药人才网立场无关! 删信息请联系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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