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查看次数:227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16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监督工作,健全镇街卫生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职责。因工作需要,拟聘任14名同志为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023-62854665。
文章来源:http://www.cqbn.gov.cn/zwgk_252/gggs/202305/t20230516_11969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