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查看次数:303
2024浙江丽水市松阳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2.户籍不限;
3.部分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4.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3月14日至2006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县城长松东路19号,松阳县人民医院旁)。
3.报名需填写《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委托报名。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委托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 3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24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开始前72小时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两家县级医院聘用人员身份为报备员额。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县域医共体两家医院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详见招聘计划表。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松阳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88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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