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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查看次数:304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0名,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2月29日。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周六、周日不受理报名。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88-5330566。

    监督电话:古城区卫生健康局0888-3066006

    驻古城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88-3066020

    (二)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需携带学位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校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全证件者将不予以报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收代报。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笔试和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及程序

    1.资格审查: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测试。

    2.招聘测试

    (1)测试方式:

    笔试:笔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不包括3:1)比例的岗位,需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现场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测试,其中护理岗位以面试+技能操作方式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超过3:1(包括3:1)比例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

    (2)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等,测试全程由卫健部门,人社部门、纪检监察等参与指导和监督。

    (3)测试成绩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后续体检环节,护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综合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通过现场加试择优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有关行业执业注册等规定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采用查阅考生档案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古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ljgu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按照《古城区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2、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在三年内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职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取得执业(职业)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聘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古城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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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古城区医共体总院(古城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文章来源: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402/23e54c534af142a4b7c2c68098963a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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