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3 查看次数:219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卫生行业规定。
3.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5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或原单位受处理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人数 |
年龄 |
条 件 |
1 |
肌电图室 工作人员 |
本科及以上, 学士或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 |
1 |
30周岁 及以下 |
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
2 |
病案室工作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专业 |
2 |
25周岁 及以下 |
全日制院校毕业。 |
3 |
康复治疗师 |
专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康复治疗学 |
2 |
25周岁 及以下 |
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 |
4 |
眼科技师 |
专科及以上 |
眼视光专业 |
1 |
35周岁 及以下 |
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取得高级验光师资格证书。 |
5 |
皮肤科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 |
35周岁 以下 |
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取得皮肤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
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延长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如仍达不到3:1比例的,报医院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星
期五)止(正常上班时间)。龙岩市第二医院人事科(新罗区双洋西路8号龙岩市第二医院行政办公楼8楼),联系电话0597-3399886。
4.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提供
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二)考试形式及分值占比: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笔试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100分,占总成绩50%。
(三)笔试:由院人事科统一组织闭卷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
(四)面试考核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
院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