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查看次数:277
2024安徽黄山市歙县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安徽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快歙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采用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24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计16人(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带相关证件及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歙县人民医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歙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59–6530358)。
2、网络报名:有意者请填写歙县人民医院编外招聘报名表并将所需各类证件及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一起发送至邮箱sxrmyyrlzyb@163.com。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歙县人民医院编外招聘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由歙县人民医院负责。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歙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的方式,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8名考生入围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歙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由歙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考察专用公章。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歙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歙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 、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歙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9-6530358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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