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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公告!(含寿县)

     发布时间:2024-04-03 查看次数:326

    2024安徽淮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21人公告(含寿县)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安徽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根据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基层秘〔202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21名进行专项招聘(见附件1)。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各县区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报考资格:前期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号)要求报送,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同步转发。

    (二)现场报名。4月2日-4月3日,拟参加招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淮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核。4月2日-3日报名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淮南市大学生乡村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报考职位所属县区指定地点(见附件4)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在公示期结束前将个人近2个月内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交至各县区进行审核。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大学生乡村医生已招录人员专项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招聘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集中会审。个人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专班及时通过短信方式向本人反馈结果。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前期县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512 号)要求报送,且经审核通过的《2020 年以来已招录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信息表》中人员。

    2.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 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

    4.工作的机构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的必要凭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

    (五)组织考试。

    1.笔试。2024年4月上旬,全市统一组织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成绩确定。市级统一阅卷,按照笔试成绩计算最终总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各县区招聘工作专班对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免试人员进行考察。

    (七)结果公示。各县区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上报市招聘工作专班,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八)上报备案。各县区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察情况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报备招聘原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卫健部门公章。

    (九)聘用管理。依据考试或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54-6674690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wn6y14R3k_ZL_Iqe7gO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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