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8 查看次数:125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个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卫生健康局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同意,拟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专项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4人。详见《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2020年以来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委培分配到我市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村医(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联系电话:0717-426050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各镇卫生院报名提交资料,由各镇卫生院将报名资料报枝江市卫生健康局基层股进行资格复审。 4.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只能以本人现工作所在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②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2张,并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③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枝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工作专班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4月22日在各镇卫生院公卫科领取准考证。 ④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4月24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分值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为考生最后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体检人员时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优先录取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如遇都具备执业资格,优先录取先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在本乡镇卫生院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2.聘用。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受聘后3年内(截止2027年12月31日)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违约。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行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枝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17-4219382。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枝江市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7-4260502,0717-4200621。 附件: 湖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