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药人才网、全世界医药人才信息汇聚于此,欢迎各位在此交流指导!
☕ 登录✚ 注册

 卫生人才网 -> 云南医药招聘 ->安宁市医共体2024年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安宁市医共体2024年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4-04-19 查看次数:185

    2024云南安宁市医共体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招聘2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云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安宁市医共体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云南省首家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证书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

    安宁市医共体以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1家三级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6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站点、64个村卫生室)为成员,建起了市域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现医共体下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成立于1956年3月,目前已有67余年历史,属于政府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坐落于太平新城安化社区,医院开设内科、儿科、外科、超声科、检验科、中医科、妇科、预防保健科、精神科等科室,设综合科和精神科两个住院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章守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五、薪酬待遇

    1.执行当前卫生院工资标准;

    2.入职后符合编内岗位招聘要求的,可参加编内岗位报考,编内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博士或正高职80万元、副高职50万元、硕士20万元。其他更多待遇详见《安宁市螳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安通【2020】16号)。

    六、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ynkgyy.com/

    请参加报名的考生进入医院官网后,在“便携导航”栏下方点击“报名入口”进入,仔细阅读公告栏“应聘者操作手册”,熟悉报名流程后再进行报名。

    注意: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临床医疗岗”;非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非临床医疗岗”。

    2.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2024年4月22日17:00

    3.参加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安宁市医共体人力资源(公众号二维码附后)”,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七、考试安排

    另行通知

    八、心理测评

    另行通知

    九、综合成绩计算

    编外岗:

    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无实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有实作)=面试成绩×60%+实作成绩×40%;

    笔试考生:无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作成绩×2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照1:3人数比例进行开考,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时,若该岗位为医院紧缺岗位,可正常开展,但普通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免笔试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80分,否则不予录用。

    九、健康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341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评异常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2次仍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待下一次开岗。

    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再次参加安宁市医共体招聘考试,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启事由医共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医共体人力资源部

    王老师 0871-68639855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0qI8OxFLKuBPO78XE-mVw

    友情提示:求职要先交钱的,一律可视为骗子;要求送礼的,一律可视为骗子!夸大承诺的,请加强警惕心!如有虚假招聘信息联系管理员删除!
>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登录后可评论!
共有0 条评论【提示:恶意评论,恶意广告会被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