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4 查看次数:290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关于加强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菏卫发〔2023〕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郓城县中医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要求条件;
(三)主要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2届、2023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于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不得报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可以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划引进22人,详见附件1《2024年郓城县中医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上午12:00时止。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四、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内容形成压缩文件后命名为:“引进岗位+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sdyczyy@163.com。
1.2024年郓城县中医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2.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08:00—5月8日上午12:00
地点:郓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六楼人事科
五、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学校、学历、学位。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后,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
六、考试
(一)本次引进人才,研究生学历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本科学历需参加笔试,按招聘岗位数量的三倍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由郓城县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当日下午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成绩同分者,按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学历层次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请收到报名确认通知的考生,于2024年5月12日上午8:30前到达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区大学路4655号)准时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区大学路4655号),考场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三)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和郓城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sdyczyy.com)上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医院用人实际情况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确定是否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和郓城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sdyczy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郓城县中医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郓城县中医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相关待遇予以全额退还。对聘用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菏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九、其他
本次郓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本次郓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郓城县中医医院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郓城县中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6593085(郓城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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