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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查看次数:304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新乡经开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资格条件;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3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17:00前登录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开通支付宝使用电脑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登录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如考生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并在2023年6月14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他岗位,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公告。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6月13日8:00至17:00到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乡市新长北线1号)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等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1日(周六)进行,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经开区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凡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请务必妥善留存笔试准考证,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我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经开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3年7月2日9:00至11:00,15:00至17:00到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新乡市新长北线1号)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审查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4)面试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6)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打印公告在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公布。特殊情况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试和《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面试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3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其他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公告等均在新乡经开区官网(http://jkq.xinxiang.gov.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73-368619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jkq.xinxiang.gov.cn/2023/0530/14016.html

    • 发布时间:2023-05-31
    • 信息地区:河南   | 新乡
    • 职位: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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