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5 查看次数:259
202包头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14名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内蒙古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落实好九原区实施医疗高地的目标任务,打造“医在九原”的品牌形象,攻坚建设领先学科、重点学科,让广大市民享受家门口的优质医疗服务,现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4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三)热爱医疗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四)紧缺医师(包含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普外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泌尿外科、皮肤科、眼科11个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医师资格证、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执业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4日以后出生),在医疗机构有3年与引进岗位一致的医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执业证,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在医疗机构有3年与引进岗位一致的医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执业证,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4日以后出生),在医疗机构有3年与引进岗位一致的医疗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6月11日。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接受提前报名和逾期报名。地址: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楼11楼人事科。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九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彩色打印,电子照片要求1寸蓝底)。
2.个人简历。
3.在医院相关专业工作证明及佐证材料。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中级及以上)、学信网学历认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九原区卫健系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测评。面试将委托九原区卫健系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外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原则上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上报九原区卫健系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划定成绩合格线60分以上。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在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凡考察过程中出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资格不符、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
(七)公示聘用。综合面试测评、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九原区卫健系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对拟引进人员在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九原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人才在引进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引进人才诚信档案。
(五)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后,可参照自身所取资格及原单位聘用岗位情况结合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聘岗。被评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草原英才”“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等医疗卫生人才,按特设岗位实行聘岗。
(六)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面试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及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未尽事宜由九原区卫健系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2-7106890、0472-6939513
监督举报电话:0472-6939514
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