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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西药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查看次数:4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药师2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西药师2名,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及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及GCP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在编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药学、药理学或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18-35周岁(1989年6月5日-2006年6月5日期间出生);

    3.往届生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均可应聘。其中住届生必须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考试内容

    面试考核。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文昌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人力资源科504室,联系电话:0898-63382853。

    3.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提供如下材料:

    (1)《文昌市人民医院/同济文昌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有效期间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http://www.chsi.com.cn/,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5)药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提供);

    (6)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重要荣誉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有)。

    以上证件,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所需材料提供不全的,直接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三)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4.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当最高分出现并列时,须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6.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聘用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由医院根据议事规则集体研究递补工作。

    2.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医院根据议事规则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聘用。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医院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4.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监察室,0898-63226035;

    文昌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0898-63389036;

    咨询电话:文昌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0898-6338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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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wenchangyiyuan.cn/news/2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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