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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

     发布时间:2024-06-07 查看次数:222

    2024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6人公告(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云安区,隶属于广东省云浮市,位于广东省西部,西江中游南岸,东与云浮市云城区相连,南与新兴县、阳春市接壤,西与罗定市、郁南县毗邻,北临西江与德庆隔江相望,下辖7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六都镇;全区总面积1188.61平方千米。云安区境内有南广高铁、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

    为持续优化本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本区发展新动能,2024年,云浮市云安区委、区政府继续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人才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专场计划引进6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云浮市云安区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相符的条件报名。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职称专业相符,不作职称要求的岗位须与学历专业相符。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0.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6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1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宣讲及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12:00),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馆(室内)。现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刘生,18107661310。

    面试:2024年6月14日(下午14:3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具体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内,具体面试教室待定,请提前30分钟到面试教室报到)。

    招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设点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云浮市云安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②个人简历;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教务处盖章)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应聘岗位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①-②材料原件,其他材料留下复印件原件退回(一式一份,A4纸双面复印并装订)。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所属的区卫生健康、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资格初审情况报主管部门复审后,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查收短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面试。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签订到岗承诺书。各岗位按考生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到岗承诺书。

    (五)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聘用审批。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试用期包含在协议聘期内)。

    本次人才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

    (二)服务期限。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

    2.派往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人才至少服务基层5年(含试用期)。

    3.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确定。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2.派往镇卫生院服务的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区)级人民医院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由当地财政单列发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镇卫生院负责。

    (四)人才补贴。

    对招聘到我区医疗机构工作的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年度、分5年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叠加享受相关人才补贴,具体人才补贴请通过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政策咨询。

    (五)住房保障。

    1.对招聘到我区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高端人才社区或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2.对招聘到我区且符合条件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卫生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集中居住点。

    3.派往辖区的镇卫生院的人才由区级医院或镇卫生院协调解决住房问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2.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3.咨询电话见《云浮市云安区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附件1)。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区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云安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xlsx

    附件2:云浮市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xls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云浮市云安区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yunan.gov.cn/yaqrmzf/jcxxgk/tzgg/content/post_1822946.html

    • 发布时间:2024-06-07
    • 信息地区:港澳台   | 深圳 | 广州 | 南宁 | 云浮
    • 职位:行政 | 心理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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