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2 查看次数:234
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县人民医院中坚力量人才短缺的问题,促进县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县医院这一龙头,促进医院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医院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5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 6月1日以后出生)。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此次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稷山县2023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须符合此次招聘岗位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相关毕业资格及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稷山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参加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人才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岗位和人数、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9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1:稷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点2:山西医科大学图书馆南侧一楼招聘室(太原市新建南路迎泽校区)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2023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规培证原件(或规培合格证明)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科指导目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等。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长10分钟,总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理论、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能力。
面试考官由5-9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乡镇党委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乡镇党委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同时享受《稷山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的激励保障政策。
在此次招聘的所有环节,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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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稷山县2023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稷山县2023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jishan.gov.cn/doc/2023/06/01/3475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