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栏目: 其它 浏览量:369
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院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全县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主要任务。现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自主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及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6月公开自主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请扫描二维码)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2、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公开招聘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报名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请加入下面qq号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一)报名时间:2023年6 月5 日- 13日(以6月13日17:30分邮件收到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扫描件1份
3、学位证:扫描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者须提供考试成绩单;
6、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
7、填写报名登记表(请扫描一览表二维码处下载)
2)、报名考务费:笔试+面试13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均由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五、体检
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签署《无吸毒行为承诺书》。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人事科统一组织在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人事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须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拟,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政审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总成绩高低和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提交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公示。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七、聘用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确定聘用的人员。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并经所在科室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三年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科室绩效、医院福利等按医院相关规定发放。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34—7563055咨询人:周老师
2023年 6月 5 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O4m9awyLb6QTHJdizQo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