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6 栏目: 云南 浏览量:6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一批高校毕业见习生,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无就业经历记录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
5.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四)见习期间被其他单位招、录用的,可提前终止见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内科住院楼三楼人事科。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相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3126080(院办公室) 19969200589(高老师)
附件: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点击下方链接)
附件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sOBq8iK0gup-byP9EUH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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