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栏目: 新疆 浏览量:71
为进一步提升第七师胡杨河市连队卫生室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根据兵团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人,涉及5个岗位(连队卫生室)。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第七师胡杨河市连队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维医学、蒙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兵团第七师门户网(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报名邮箱:dqswjwwsjk@126.com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上报备案、审批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6:00至28日18:00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及《兵团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等资料打包发送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8日16:00至28日18:00
第七师胡杨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会审,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打印准考证
2024年11月1日邮箱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11:00。
笔试地点:奎东农场中学
(五)资格复审
第七师胡杨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会审。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10:30。
2.面试地点:奎东农场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九)健康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30。师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人员考察
考察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3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考察工作在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十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日。师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象,并在七师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为5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团场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连队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要在师市建设的连队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若国家出台文件规定相关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交流、解除聘用合同腾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六、监督
第七师胡杨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2-3906059 0992-6687517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2-668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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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表 2.兵团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www.nqs.gov.cn/zwgk/fdzdgknr/rsxx/content_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