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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4-10-30 栏目: 其它 浏览量:33

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卫技人员实施办法》(桐卫发[2024]109号)等文件精神,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下同),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公告推出的桐乡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其中独立学院、民办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仅能报考本公告推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高桥街道中心卫生院、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在各招聘场次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根据招聘场次安排的顺序,如有岗位招聘满员,下一次招聘将不再推出该岗位。

1.校园招聘专场: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江西中医药大学招聘会、安徽医科大学招聘会、东北医学院校招聘会等。

2.桐乡招聘专场:视校园招聘情况确定。

3.上述招聘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资格审核在现场开展。报名者可根据各招聘场次的通知进行网络预报名,并在招聘报名现场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贴一寸免冠近照)、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高校提供填报网页截图)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未网络预报名的,可持上述资料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市卫生健康局与招聘单位组织开展。

4.具体招聘会时间、地点、岗位另行公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三)签约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于面试当天签订就业意向书,提交就业协议书。

2.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解除意向书,退还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其中市级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桐乡市中医医院、嘉兴市康慈医院、桐乡市妇保院、桐乡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卫生单位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在2025年8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但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1.对引进的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最高可给予88万元人才奖励和40万元购房补贴,具体按“桐乡市卫生人才相关政策”实施。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3.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招聘录用人员须在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卫生学校教师岗位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五、联系方式

(一)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联系人:姚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3-88621040 89396680

(二)监督投诉电话:0573-89396839、88110805

附件1-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桐乡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5年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tx.gov.cn/art/2024/10/30/art_1229403386_5390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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