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7 栏目: 海南 浏览量:113
2024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招聘100人公告(第一号)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海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是以传染病治疗为主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医院,集传染病预防、临床、科研、教学、康复于一体,以“医防一体、平战结合、防治融合”理念运营管理。平时,为患者提供传染病及相关学科疾病的诊疗服务,主要承担全省感染性疾病诊疗、患者症状监测、疾病防治管理与健康宣教、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战时”院区可整体转化为传染病医院,担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诊疗救治任务。本中心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集临床、教学、科研和预防为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性医院,于2024年6月26日正式揭牌启用,未来三年将依托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托管运营。
为了完善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加快推进省公卫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本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原则。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1月20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1月20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1月20日后出生。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职数,详见附件1《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9:00至11月20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157
报名者须上传的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名贴照片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4)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
(7)岗位需要的医师执业证;
(8)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4;
(9)《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详见附件5;
(10)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党支部公章);
(11)岗位要求规培合格需提供规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12)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11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考试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考核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条件,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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