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9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7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岗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医疗机构相关岗位从业工作经验者、或江山市户籍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6:00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上余镇卫生院三楼人事科。
报名地址: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龙溪路2号。
咨询电话:13706701470(陈科长)(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如有资格证书需证书或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近照1张。
4)如有医疗机构相关岗位从业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的书面证明。
三、考试
1、需理论考试和面试,理论考医学基础知识(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不进行操作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6日上午9:30--11:00,上余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3、面试:根据实际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5、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按总成绩排名予以递补。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入围考核人员,由本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上余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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