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1 栏目: 浙江 浏览量:2
一、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44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岗位条件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应符合该岗位要求,岗位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本硕连读研究生学历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可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一级目录认定;除有备注岗位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专业型。没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不受普通高校限制。
(三)户籍不限,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83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签订协议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五)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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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中午12﹕00. 预报名 1.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海宁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海宁院区): 邮箱:[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4/11/21/art_1688518_176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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