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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健系统2024年11月30日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公告

时间:2024-11-21 栏目: 浙江 浏览量:2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海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海人社〔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11月30日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44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岗位条件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应符合该岗位要求,岗位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本硕连读研究生学历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可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一级目录认定;除有备注岗位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专业型。没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不受普通高校限制。

(三)户籍不限,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83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签订协议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五)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中午12﹕00.

预报名

1.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海宁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海宁院区):

邮箱:[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4/11/21/art_1688518_176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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