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2 栏目: 云南 浏览量:5
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原云南省干部疗养院)成立于1953年,隶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为承担干部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医疗康复、职业病疗养、驻地社区卫生、省级“医养结合”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养老养生中心和健康医疗旅游合作中心项目建设等工作任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诚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驾驶员1名,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务用车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驶路线,严禁私自乘载无关人员,坚决杜绝无单出车。具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做到安全驾驶“十不准”,如因自身原因违章违规的,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和罚金。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5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持C1及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5年以上,能够熟练驾驶手动挡和自动挡汽车,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人员需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酒驾、醉驾、危险驾驶和一次性记满12分处罚记录,工作日、值班期间及工作日前一天12:00后严禁饮酒。工作期间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留长发,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服从单位管理,身体健康,退役军人优先。单位提供住宿,可在食堂自费就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龙溪路13号行政楼2楼人事科
(二)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核材料
1.《2024年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2份。填写报名表时,应聘人员务必确保信息无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签字并按手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如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上述所列材料到场审核;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由我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被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考察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并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体检安排在我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我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中心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云南省保健康复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医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铁老师、赵老师 0871-66254109
云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