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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4-12-02 栏目: 安徽 浏览量:11

为做好2024年度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件(附件1)。

三、相关待遇

医院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安徽省事业编制,具体分类标准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享受医院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相应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标准425分及以上;

(2)托福成绩 80 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 6分及以上;

(4)其他语种相应等级水平;

(5)具有海外2年及以上留学经历;

(6)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八)招聘岗位有执(从)业准入要求的,需取得相应专业执(从)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书;临床岗需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人员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不做要求;

(十)高级职称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身体健康,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医院紧缺岗位,经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时间计算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公告期间已报名人员无须重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身份证、所有高校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和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等。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填报《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打印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聘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任职证明、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检索报告证明)、主持科研项目批文、亚专科专业特色诊疗新技术新项目批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人力资源部邮箱hr@azyfy.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4年博士或高级职称人才招聘+姓名+岗位代码”)。

七、资格初审和复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和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支撑业绩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招聘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在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成立5到7 名专家组成的招聘考核评委专家组,采用面试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评委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立专家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其中若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取消录取资格。有1/3 及以上专家建议“不同意录用”,则直接淘汰。

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2838594.

十三、其他事宜及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 蔡老师 李老师

医院网址:https://www.azyfy.com

人力资源部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17号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行政楼三楼,邮编:230031.电话:0551-62850233、62838604.

附件1-2.rar

文章来源: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56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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