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9 栏目: 云南 浏览量:38
因工作需要,祥云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简介及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祥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情况表》。
表:祥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员情况表
此岗位人员招聘到岗后,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化轮岗,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固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以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告知为准。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家长或亲友提交报名材料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祥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11楼1107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4.相关要求
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护士资格证(或护考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供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
(一)考核方式
1.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低于或达到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参与后续招聘过程。最后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核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参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医院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工作。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公示
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祥云县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2-306252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KVvkog_ywvowafZwsCo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