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0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繁昌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全职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芜湖市行政区域外符合本区卫生学科建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A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医德医风方面的不良记录,5年内未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处罚。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A、B、C、D四类,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类: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2位);获得国家级医疗卫生专业荣誉称号或奖项;
2.省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担任(含曾经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省属及以上三级医院或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B类: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或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3位),或地市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2位);获得省级医疗卫生专业荣誉称号或奖项;
2.地市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担任地市级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市属三级医院或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省属及以上三级医院或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C类:
1.参与地市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3位),或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前3位),或地市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以上(前3位);获得地市级医疗卫生专业荣誉称号;
2.在市属三级医院或公共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二级医院或县级公共卫生单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D类(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二级医院或县级公共卫生单位的副高级职称的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至12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有意向人才请将个人简历、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材料扫描件以专业+姓名文件发送繁昌区人民医院邮箱952925107@qq.com。医院对意向人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另行约定时间进行面谈。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引进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和岗位引进人数,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人选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繁昌区人民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对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购房补贴:A类最高每人补贴120万元;B类最高每人补贴90万元;C类最高每人补贴60万元;D类最高每人补贴30万元。(如有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执行)
3.扶持经费:A、B、C、D四类卫生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60%用于项目补助,40%用于个人生活补贴。
4.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事一议。
5.生活关怀:子女入学教育、住房、免费停车等服务。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引进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二)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0553-7863758(繁昌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53-7861085(繁昌区人民医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三)本《公告》由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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