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栏目: 浙江 浏览量:188
因卫生院新设置120急救分站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将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汤浦分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服从岗位调配;
4.护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汤浦分院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照片处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该岗位先进行笔试,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面试。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同一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与录用:根据考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8.报名联系电话:0575-82336026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二年一聘(试用期二个月),工资等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上虞区卫健系统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4.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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