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8 栏目: 云南 浏览量:25
根据工作需要,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年龄21-35周岁。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7.富宁县内户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0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富宁县新华镇迎宾路鑫帝1巷21号原地税局二楼)。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填报并打印1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接受报名。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统一打印和发放,报考者于
2024年12月23日08:00—11:30到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领取。
六、招考方式及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招考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3日15:00—17:30。
地点:在富宁县城区。由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笔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考试内容
由招考单位自行确定,主要测试考察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需查分者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nfn.gov.cn)进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与职位相匹配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五)考察
面试结束,依据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并对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考察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依据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及考察结果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考调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报考总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总工资为3593.33元/月(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按月发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与正式聘用相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等的视作放弃。
(三)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安全问题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考工作在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6122434。
文章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5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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