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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时间:2024-12-24 栏目: 湖北 浏览量:6

2024年十堰丹江口市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3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湖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4〕57号)、《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丹江口市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六)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30岁以下;

(八)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卷别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咨询市卫生健康局)。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大专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提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学历要求,根据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精神,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择业期要求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即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岗位表》招聘条件中的“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是指: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和打印准考证均在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参加此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12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2025年1月1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5年1月1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至2025年1月2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农村脱贫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对象,可在网络报名平台申请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

资格初审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网上报名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干部教育考试中心,电话:0719-5202717。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丹江口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采取E试卷,结合村卫生室工作实际,侧重全科医疗和医学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本次乡村医生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等于岗位数的设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通过水都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报名人数等于岗位数的未达到统一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

(一)确定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数超过1:3的,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岗位数,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不予聘用。

(二)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http://www.hbdjk.com/)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丹江口水都网(http://www.hbdjk.com/)公告栏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卫生健康局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招聘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视情采取志愿调剂、补充选岗等办法,提高岗位计划执行率。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水都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依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聘后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所在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交流、解除聘用合同空出的编制,定向用于后续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须服从市卫生健康局的岗位统一调剂,对拒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所有信息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9-5220845(市卫健局)、0719-5213039(市人社局)。

附件:湖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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