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8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保育员上岗证或育婴师证,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方式:填写电子报名表(附后)发邮箱:375549469@qq.com
(二)适岗评价
时间:2025年1月9日
地点: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崇川区莘园路)
审核材料:符合报考岗位资质材料及业绩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照片1份)
①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职业资格证书;④学历证书;⑤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成绩的其它材料。
(三)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
时间: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
地点: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崇川区莘园路)
面试内容:实操演练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报考人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阅档。
三、录用及待遇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与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原则上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二)聘用后,年度薪酬待遇参照崇川区公办幼儿园非编工作人员年收入标准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咨询电话: 0513—89000661;
(二)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30;
(三)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体检、入聘等所有资格。
文章来源: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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