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9 栏目: 陕西 浏览量:14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充分就业。现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欢迎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一、政策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
二、岗位设置
本着从我校工作实际出发,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实践锻炼,能帮助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为离校未就业的2023、2024届毕业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2025年之前的毕业生年龄未超过24岁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凡2023届、2024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热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作风踏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报满为止。
五、报名地点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来访接待室(“一站式”学生社区5号公寓楼前)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7392328647
六、提供材料
1.近期证件照片二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录用后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学生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七、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如见习期间表现优异,见习部门和见习生本人都有意愿续签见习协议的,可以续签半年。
八、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学校在此基础上为见习生提供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见习补贴由学校按月足额发放给见习生本人;
2.学校为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见习期间汉中市人才交流中心为每位见习生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学校与见习生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双方必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明确相关见习事项及责任。
九、注意事项
1.离校未就业的2023、2024届毕业生可根据见习岗位信息自愿申请报名,在双向选择、洽谈对接的基础上开展见习活动;
2.学校对见习生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实践能力、见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见习中凡违反我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可提前解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取消见习资格,退还见习补贴并予以公示;
4.已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在我校或其他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领取过见习补贴的学生不在招聘之列;
5.报名时需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
6.现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_JcQT4FL358GO_4zOyd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