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4 栏目: 广西 浏览量:6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精神科医师3名、护士7名、药学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①中共党员;
②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工作经历;
③会讲白话或客家话。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试用、理论及操作考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护士、药学人员报名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3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精神科医师可长期随时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提交报名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报名邮箱:sjsbyydqrsk@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办公室(港口区光坡镇大龙村大板组),联系科室:党群(人事)科,联系电话:0770-2632691。
(二)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
经我院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护士岗位)、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通过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理论及操作考试、面试、试用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薪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2.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职工体检、伙食补助等福利;
3.医院有公租房提供给聘用者租住;
4.享受“两个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本招聘信息由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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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2025年招聘岗位表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905f3919-d3db-464b-a383-e7e5dc2c71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