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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时间:2025-02-25 栏目: 其它 浏览量: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2月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持有生效的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5年度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度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7日24:00。(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875/index.html),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5年3月27日9:00-2025年3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3月6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接收邮箱为jnslcqwjjzzrsk@jn.shandong.cn,发送后当日致电0531-88161246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改报时,不能报考已经取消的岗位。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公卫、影像等)(A类)、护理类(B类)、卫生综合类(D类)、口腔类(E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公卫、影像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口腔类(E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口腔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1.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位查询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2.现场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之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历城区范围内有序流动。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8816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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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5日

信息来源: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http://www.licheng.gov.cn/art/2025/2/25/art_11875_4828722.html

tags标签: 护士 | 护理 | 口腔 | 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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