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5 栏目: 浙江 浏览量:176
因卫生院设置120急救分站工作需要,经上虞区卫健局同意,现将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下管分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服从岗位调配;
4.护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由上虞人民医院下管分院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8:00-10:00,下午13:00-15:30。
2.地点:上虞人民医院下管分院门诊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照片处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同一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录用: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8.报名联系电话:0575-82891094。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二年一聘(试用期二个月),工资等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上虞区卫健系统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4.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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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3/7/13/art_1229670081_59130843.html